下面BIBO将“国际标准视力表”和“对数视力表”,二者之间的区别作如下整理:

一、拥挤现象:当照明条件相同时,使用以上两种视力表对同一患者进行视力检查,其结果有异。发现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查视力,结果比对数视力表要好一些(约好一行)。分析原因:国际标准视力表的视标“E”字,中间一横短于其它两横。而标准对数视力表的视标“E”字三横等长。后者较前者难以辨认,因为后者较拥挤,造成分开困难,即拥挤现象
二、对弱视诊断和疗效判定的影响:弱视定义中规定矫正远视≤0.8者为弱视,而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缺少0.9一行。假如患者矫正视力为0.9,即可否定弱视的存在,可是患者的视力又达不到1.0。因而因为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缺少0.9一行,无法判定患者是否为弱视,这一盲区的存在给弱视的诊断和疗效的判定造成不便。
三、低于4.0的视力无法应用五分记录法:目前国内医院和眼镜店基本上都用标准对数视力表,其中不少单位采用五分记录法。但当视力低于4.0时,却没有相应的五分记录方法,不得不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的记录方法,造成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不同的视力记录方法。
四、与国际脱轨:应用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视力,较国际标准视力表更具有科学性。但标准对数视力表并未在国际上通用,而且缺少0.70.9两行,难与国际标准视力表进行对照。
五、视力检测须固定参照物,排除身体其他疾病,请以首次视力检测的地点、光源、时间、距离、检测方式为前后效果对比参照,否则效果无法明确。
 

标准对数视力表
国际视力表(小数视力表)
3.5
0.03
3.6
0.04
3.7
0.05
3.8
0.06
3.9
0.08
4.0
0.1
4.1
0.12
4.2
0.15
4.3
0.2
4.4
0.25
4.5
0.3
4.6
0.4
4.7
0.5
4.8
0.6
4.9
0.8
5.0
1.0
5.1
1.2
5.2
1.5
5.3
2.0